重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(渝銀保監罰決字〔2021〕42號) 。ㄖ袊M出口銀行重慶分行、李泊言、付強、游宇、劉世強)
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渝銀保監罰決字〔2021〕42號 |
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|
個人姓名 |
李泊言、付強、游宇、劉世強 |
單位 |
名稱 |
中國進出口銀行重慶分行 |
法定代表人(主要負責人)姓名 |
夏泓波 |
主要違法違規事實(案由) |
1.為虛假并購交易提供融資;
2.未經批準向商業性房地產提供融資;
3.借道融資租賃公司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;
4.貸款“三查”嚴重不盡職;
5.未對集團客戶授信進行統一管理;
6.內部管理存在缺陷。 |
行政處罰依據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條、第四十八條。 |
行政處罰決定 |
對機構罰款共計450萬元;對李泊言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;對付強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;對游宇警告;對劉世強警告并罰款5萬元。 |
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|
中國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 |
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|
2021年12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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